陇海公寓

陇海公寓旅游景点介绍

龙海公寓,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原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朱敏中路以东。1925年,由海州司令白宝山手下营长雷鹤亭修建,因修建陇海铁路而得名。

陇海公寓文物历史

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新组建的57军(原东北军)112师地下工作委员会在这里积极开展革命活动,招募爱国官兵入党。1987年,中共连云港市委决定将其改建为革命纪念馆。

陇海公寓

它已成为对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朝阳东路以南、市博物馆以东新建一座大楼。占地37.5亩,

建筑面积近14938平方米,其中龙海公寓600平方米。经省政府批准,龙海公寓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建,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

陇海公寓其他介绍

龙海公寓

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朱敏中路东端。始建于20世纪20年代初,因修建陇海铁路而得名。建筑为四合院式二层小楼,上下23个房间。内院配有楼梯、柱廊、天窗等。或绘或雕,显得庄重典雅。

正门牌匾上是楷书“龙海公寓”二字,两侧分别有“小久咸集”、“群才抵”、“欢迎光临”等礼宾吉祥字。高约12米,占地260平方米。抗日战争初期,

中共新编的57军(原东北军)112师地下工作委员会在此积极开展革命活动,招募爱国官兵入党。1987年,中共连云港市委决定将其改建为革命纪念馆,成为对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

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因为旧城改造,龙海公寓拆迁。2011年,现代连云港革命纪念馆在朝阳东路与市政府斜对面落成,龙海公寓在馆区内异地重建。

保护范围:建筑外墙东、西、北各5米,南至朱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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